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引用本文:葛大勇.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J].行政论坛,2006(5):67-69.
作者姓名:葛大勇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摘    要: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关 键 词:行政程序  行政相对人  权利  意义
文章编号:1005-460X(2006)05-0067-03
修稿时间:2005年12月6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