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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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研究[J].法学评论,2015(2):7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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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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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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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公司出资制度研究”(项目编号:08SFB2032)的阶段性成果;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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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除名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制度价值包括维护公司资本的真实、惩罚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股东间的信任与公司秩序以及实现公司的个性化自治。股东除名的适用情形来自于三个方面的界定,一是公司立法规定严重的瑕疵出资等公认的适用情形,二是公司章程关于除名事由的特别规定,三是将概括的"重大事由"作为有弹性的适用情形,留给司法的有弹性的适用。由于股东除名涉及公司多个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等多重利益关系的变动,因而需要建立严谨的除名程序与诉讼救济措施,以防止股东除名制度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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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除名 重大事由 瑕疵出资 除名程序 除名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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