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本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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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定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本问题探析[J].思想战线,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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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定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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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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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应包括所有在入市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土地,与其原来是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或耕地无关。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出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应采取直接入市模式。在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下,政府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制度,可以有效保护耕地和调控土地市场。政府通过税收方式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既可以减少改革阻力,又可以合理调节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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