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和谐社会中残疾人主体地位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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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伟.论构建和谐社会中残疾人主体地位的实现[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8):148-14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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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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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南宁,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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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残疾人有八千多万人口,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7.80%,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全国八千多万残疾人的发展与进步,该文探讨残疾人在和谐社会构建中主体地位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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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残疾人 和谐社会 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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