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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理论基础与立法路径
引用本文:徐阳光.论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理论基础与立法路径[J].清华法学,2014(5).
作者姓名:徐阳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
摘    要: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从内容上看,涉及纵向政府层级与横向政府部门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从作用上分析,事关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预算约束的有效性,在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方案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和财政收入分配制度共同构成了财政收支划分制度,以公共财产权和财政分权理论为基础,属于财政领域的基本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客观受制于“量入为出”与“以支定收”理财观的冲突和张力,应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制定政府“事权清单”,厘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遵循财政法定原则,同步推进《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制定,有效协调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 键 词:事权  支出责任  分税制  财政收支划分  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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