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7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了为困难群众办“七件实事”和重点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的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2007年全区重点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19号)和《关于2007年全区重点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7]115号),明确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一年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十项民生工程”中确定的年内目标已圆满完成。全区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10亿元,使1000多万群众受益。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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