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借款还两次的离谱执行案 |
| |
引用本文: | 祁彪.一笔借款还两次的离谱执行案[J].法治与社会,2020(4):38-39. |
| |
作者姓名: | 祁彪 |
| |
摘 要: | 这离奇的一幕,随着近日朱有民网上实名举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孟某某滥用职权一事而进入公众视野。因提供空白合同给邯郸市助业瑞信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助业公司)从而获得500万元借款,朱有民先是被崔某告上法庭,而后因助业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列为共犯,从而将500万元归还入公安机关指定账户。而后又被丛台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冻结银行账户进行强制执行还款给崔某,进而引发举报。这起离奇事件,一经曝光便引发了舆论的极大关注。以空白合同借款埋隐患因为急需资金,朱有民以提供空白合同给助业公司的方式获得借款。
|
关 键 词: | 丛台区 民事案件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安机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