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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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宁.对一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思考[J].律师世界,1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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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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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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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8月13日,某市信托公司新华代理处吓称新华代理处)与某市九洲公司签订了一份《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九洲公司向新华代理处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由某市红花公司对该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信用担保”。借款到期后,经新华代理处多次催索,九洲公司陆续还款101万元,余款久催未果。1998年2月28日,信托公司全权委托笔者处理此笔借款纠纷。经调查,新华代理处系信托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未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其权利义务应由信托公司享有和承担。1998年3月5日,笔者代理信托公司以九洲公司和红山花公司为被告向某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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