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会计委派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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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治河.健全会计委派制[J].今日海南,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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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治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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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委派制也称会计人员委派制, 主要特点是被委派的会计人员的任用、报酬、考核和管理由委派单位负责,其职责有相当高的独立性,不受派驻单位干涉。作为一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会计委派制已在全国范围推行了6年多时间,推行范围包括了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等。海南省从1999年开始在琼海市试行会计委派制,到目前基本上已将所有省级直属单位全部纳入会计委派制施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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