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标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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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丽娟,李科.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标准研究[J].中国检察官,2001(5):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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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丽娟 李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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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
(马丽娟),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李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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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如何处罚,不仅关系到少年犯的前途,而且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意义远远超出事件本身。 笔者将就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标准作一粗浅的探讨。本文中所提及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存在的情况。故本文中所说的不起诉只包括相对不起诉一种情形,而不包括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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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不起诉 少年犯 处罚 社会关注 社会影响 产生 标准研究 焦点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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