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人大:制定《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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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南郑县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夯实办理责任,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出台了《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该规定共有12条,进一步明确了提出代表建}义、批评和意见的范畴、承接批转的机构、承办的机关单位或单位组织、承办的责任、办理的原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和报送方式,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主体和报告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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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代表建议 批评 理县 办理工作 单位组织 机关单位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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