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委托作品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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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化琴.论委托作品的法律问题[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2(10):31-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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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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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广州5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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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委托作品的法律规定之简约和含糊,致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认识上的混乱。笔者认为委托作品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应该为著作权的承揽合同关系。该合同的形式从立法原意来看,应该设定为书面形式。从合同的内容看,署名权要结合不同的委托作品而出现不同的规定,可以约定或者不可以约定;委托作品的使用方式可以约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配应当坚持利益平衡和公平原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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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委托作品 著作权承揽合同 书面形式 署名权 利益平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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