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初“兼理司法”制度的社会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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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燕.论民初“兼理司法”制度的社会背景[J].求索,2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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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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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历史系 博士生,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四川,成都,6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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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清末修律始到 40年代末南京国民政府撤离大陆止 ,司法独立一直是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众多法律纷纷出台 ,实际却并未贯彻下去。理论上好的制度难以彻底实施 ,人们不得不对这些制度做修正变通 ,“兼理司法”制度即为变通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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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兼理 司法制度 司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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