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经济区域设计中对“圈”字的慎用 |
| |
引用本文: | 夏国政.谈经济区域设计中对“圈”字的慎用[J].长江论坛,1995(4). |
| |
作者姓名: | 夏国政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最近几年,我国报刊上用“圈”字来设计或描绘省市间、区域间,地区间或国际间开展经济合作,共求特定地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提法越来越多,而且有一种趋潮赶浪、浪助潮高之势。前些年有“东亚经济圈”、“东北亚经济圈”、“南亚经济圈”、“亚太经济圈”等报道;后来又出现了“广东——港澳经济圈”、“福建——台湾经济圈”、“东海——南海经济圈”、“南海经济圈”、“山东——韩国经济圈”、“黑龙江经济圈(包括黑龙江省、内蒙自治区的部分地区以及俄罗斯和蒙古的部分边境”)、“西藏——印度——尼泊尔经济圈”、“新疆——独联体——巴基斯坦经济圈”等提法;最近历年又冒出了“渤海经济圈”、“环黄海经济”、“北部湾经济圈”、“华南经济圈”、“长江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华中经济圈”、“长江三角州经济圈“、“西南经济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