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县院:三项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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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向东.綦江县院:三项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见成效[J].法律与监督,2008(4):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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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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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11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岗双责责任书、干警遵纪守法承诺书等“三书”签字仪式。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与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职侦局长等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职侦局长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全院干部、职工与院纪检监察部门签订《干警、职工遵纪守法承诺书》,本次活动共签订“三书”1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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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党风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 副检察长 纪检组长 人民检察院 主要负责人 责任书 签字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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