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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需避免四个误区
引用本文:孟雁北.解读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需避免四个误区[J].团结,2012(5):38-40.
作者姓名:孟雁北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垄断行业改革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C82008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行政垄断行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政府有关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由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还在建成和完善之中,市场竞争还会因为不正当的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而受到限制,因此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

关 键 词: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  行政权力  行政主体  反行政垄断  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制  反垄断执法机构  误区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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