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国法的角度简论违约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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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伟.从法国法的角度简论违约损害赔偿[J].法制与社会,2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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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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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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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为合同救济制度的中心,这一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但是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应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在新的合同法施行后该问题仍然存在。本文认为应当明确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在于损害的填补,不允许惩罚性赔偿;归责原则应当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致;在构成要件上,并不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明确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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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责任 损害赔偿 归责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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