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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    要: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关 键 词:廉政建设  党政机关  接待管理  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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