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物缝纫针脚痕迹检验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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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胥少平,刘斌.纺织物缝纫针脚痕迹检验1例[J].刑事技术,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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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胥少平 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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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襄樊市公安局 441021
(胥少平),湖北襄樊市公安局 441021(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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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2月27日,湖北襄樊市居民李××(女、26岁)被人杀害后抛尸于公共厕所内。现场勘查时,从死者口中提取“堵嘴布”1块。经检验,“堵嘴布”是白色棉织布缝制的裤子口袋。同年3月1日,在搜查重大嫌疑人王××(男,31岁)住处时,发现有撕拆痕迹的长裤裤片3块。经拼接:3块裤片分别是右前裤片、右后裤片(连有口袋)、左后裤片。经比较检验,现场“堵嘴布”与裤片口袋布在布料质地、颜色、缝合线颜色、缝纫针脚间距等特征上相同,作出了“种类认定意见”。此后,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该案在预审、起诉、审判等程序中多次退查。1994年1月,省高法在复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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