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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股东的学理解释及主要类型
引用本文:葛伟军.实际股东的学理解释及主要类型[J].法学,2023(2):90-103.
作者姓名:葛伟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受益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保护研究》(编号:21BFX09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相互影响。如具备股东资格,可以推定其享有股东权利,但权利的实际行使也可导致资格的确认。股权在三种层次上被混用:出资份额或股份、依附于出资份额或股份的广义上的类别权利、股东权利。对股权享有利益的人包括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以及股权利益分享人。名义股东为法律上的股东,享有法定利益。实际股东享有股权的受益性或物权性利益,而股权利益分享人的利益主要是契约性或身份性利益。根据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或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信义关系,实际股东又可以分为受益股东和非受益股东两大类。应当在厘清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以及股权等概念的基础上识别实际股东,平衡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股东资格  股东权利  名义股东  实际股东  股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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