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树立6种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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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照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树立6种法治意识[J].中国司法,2000(7):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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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照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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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司法局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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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须具备意识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意识和反映法治意识的制度。在一定意义上讲,中国能否走上法治道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全社会的法治意识c而作为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国家机关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很强的法治意识,则是关键之关键。笔者认为,从法治体系角度看,法治意识应该分为立法意识、司法意识、执法意识、督法意识、普法意识和守法意识等6种c这6种意识虽各有侧重,但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组成一套完善的法治意识体系,对法治活动起着支配、导向的作用c-‘增强立法意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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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意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 依法治国 于全 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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