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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接受性理论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
引用本文:刘宝璋.论可接受性理论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114-116.
作者姓名:刘宝璋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后勤处,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可接受性理论是指在法律的发展过程中,法律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被大众普遍认可,人们愿意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去行为,并自觉地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乐意用法律制度对人们之间的行为进行价值衡量的理论。可接受性理论是民间法生成发展的重要机制;是国家法强制性发挥作用的重要机制;是衡量我国法治进程的一把标尺。

关 键 词:民间法  国家法  可接受性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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