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时效制度在大陆法系中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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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甄增水.取得时效制度在大陆法系中的演变[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1):15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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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甄增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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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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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起源于罗马法的取得时效制度,被近现代民法广泛继受的根本原因在于取得时效制度的功能。维护占有和权利合一的秩序、弥补交易无效瑕疵、权利证明是不同时代共有的社会需求。对取得时效制度构成要件的加减是一国继受取得时效时的自由,在这个增减的过程中,重要的不是技术因素,而是价值判断。善意取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取得时效的功能,不过其程度还没有达到废弃取得时效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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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取得时效 善意取得 大陆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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