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秀兰定期储蓄取款纠纷案 |
| |
引用本文: | 刘维仲.高秀兰定期储蓄取款纠纷案[J].法律适用,1993(2). |
| |
作者姓名: | 刘维仲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案情简介:1992年3月26日,高秀兰持以高秀兰为户名的1989年11月12日存入的定期1年、存款数额1千元的存单(号码0484432)到雷庄信用社取款.信用社工作人员经过查找,发现以高秀兰为户名的定期存款1千元早被本社业务员邵进祥以其嫂滦县雷庄镇邵庄村农民高秀兰的名义通过挂失支走,于是宣布高秀兰所持存单作废,并予以扣留.为此高秀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雷庄信用社立即给付存款1千元及其利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