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治理可用“1+6”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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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美满.网络犯罪治理可用“1+6”模式[J].人民检察,2020(12):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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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美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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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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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自2015年开始着手构建金融检察专业机构,最终形成“1+6”工作模式。“1”即一体化,包括内部职能一体化和外部协作一体化;“6”是对“1”的具体深化和保障,包括专业化办案、立体化监督、规范化指导、精准化服务、融通化研究和网络化预防。该模式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和适应性,除了金融检察,也可以将其应用在网络犯罪治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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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治理 金融检察 可复制性 福建省泉州市 精准化服务 检察院 一体化 网络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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