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四个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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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浔.试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四个结合”[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2):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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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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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春市公安局,江西,宜春,3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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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的政治报告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公安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这就要求做到四个结合:与深刻把握精髓、科学统领工作相结合;与体现党委政府的意图相结合;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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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七精神 公安工作 贯彻 “四个结合”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8)02-0088-03 |
修稿时间: | 2008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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