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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适用刑期要件之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柳忠卫.假释适用刑期要件之比较研究[J].中国监狱学刊,2006,21(6):45-50.
作者姓名:柳忠卫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市250100
摘    要:假释的刑期条件是指刑法规定的罪犯假释所要经过的最低服刑期限。在关于假释最低服刑期限的立法规定中.对有期自由刑假释最低服刑的规定有明定年限制、比例制和混合制三种模武。根据不同犯罪人、不同罪行的个别情况,从公正报应和人身危险性相结合的角度规定不同的服刑比例,同时对过短的有期自由刑进行限制的混合制是合理的。无期徒刑假释的最低服刑期限的规定包括无限制制和有限制制两种立法例,有限制制是合理的,我国应将无期徒刑假释的最低服刑期限规定为1O-15年。

关 键 词:假释  刑期要件  混和制  有限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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