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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合法性的思考
引用本文:梅婷,陈慧.对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合法性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21):79-80.
作者姓名:梅婷  陈慧
作者单位:广德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就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条款及其引发的争议而言,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就事实本身并结合相关法律进行具体分析:该种经营行为本身是由经济法来调整,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而因"谢绝自带酒水"引发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则又是另一个问题,它由民法来调整,它涉及消费服务合同的效力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及经济法中的正当竞争行为对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力图论证酒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之规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找到解决这一普遍存在的问题的平衡点,让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享有自己最大的权利。

关 键 词:“谢绝自带酒水”  合法性  意思自治  自主选择权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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