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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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计灵.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14):290-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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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计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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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凯里学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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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宪法跟行政法关系角度上来看,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是基础前提、是概括的、是静态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而行政法是宪法的子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实施,是运动着的宪法,具有普通法律效力,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政府作为行政法的执行主体,应该通过完善生存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促使宪法行政法化、转变职能与加强监督、赋予司法对生存权的有效救济等手段和方法来保护人们的生存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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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行政法 生存权 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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