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段论——定罪思维的简化假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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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依可.司法三段论——定罪思维的简化假想[J].法制与社会,2013(22):284-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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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依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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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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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三段论,作为过去、现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法官判决的思维技术,其存在价值是不可磨灭的,但是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官判决的思维过程并不如逻辑形式那般简化,是经过法官一系列的价值判断最终通过逻辑形式展现出来的。因此,将定罪思维假想为司法三段论的简化模式是不理智的,法官的价值判断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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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三段论 逻辑形式 价值判断 价值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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