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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简论
引用本文:刘仁文.恢复性司法简论[J].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4):1-5,30.
作者姓名:刘仁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北京100720
摘    要:与传统的报应性司法相比,恢复性司法是一种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结果的犯罪处理方法。它通过承认错误、分担并理解有害的影响、在补偿方面达成一致、就将来的行为构筑理解等四个步骤把犯罪人和受害人组织到一起,以便建立一个使犯罪人和受害人进入对话状态的“模式”,进而创造一个更加紧密的社区关系。本文通过对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及其所面临问题的阐述,提出在中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借鉴该制度的初步构想。

关 键 词:报应性司法  恢复性司法  刑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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