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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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柳杰.论性贿赂[J].法制与社会,2010(35):35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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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柳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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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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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性贿赂并非一种新型贿赂犯罪,早在我国古代就存在,性贿赂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权色交易”,其影响并不亚于财产型贿赂。性贿赂包含性受贿和性行贿两个对行性的罪名。性贿赂可以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接受他人提供非正当性服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我国刑法没有此犯罪的规定,还需在刑法修正案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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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行贿 性受贿 权色交易 |
论性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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