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息 维权不止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1988年,李其宏怀着对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崇敬走进了河南泌阳县人民法院。10多年来,她以“教育、挽救未成年罪犯,惩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为工作的宗旨,恪尽职守,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形成了庭前“三查明”,即:查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成长经历及误入歧途的原因。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环境、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庭审“重帮教”,寓教育、感化于庭审的全过程;庭后坚持到未成年罪犯所在管教所、家庭、学校、村居委会回访的工作制度。自199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