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格的产生历程及法律保护——兼议人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三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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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丽娅.试论人格的产生历程及法律保护——兼议人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三者关系[J].法制与社会,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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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丽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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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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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法宣扬人生而平等,但凡理性的生存实体都应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享有平等的权利,然成为现实却有其必然的发展历程.同时,在实现了人格平等后因个体能力差异有需要对主体行为能力加以规制,从而对主体权益更为完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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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物人 人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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