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三条道路吗?——对自由主义和整体主义国家学说的质疑与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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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裕生.有第三条道路吗?——对自由主义和整体主义国家学说的质疑与修正[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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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裕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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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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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因自由而成为能够打开各种可能性的未完成者,即能相互敞开自身、呈现自身的存在者,因此,自由的人必定能相互理解、相互承认、相互尊重而存在于共在中。这意味着,自由的人一开始就存在于某种伦理共同体里,而不可能有非社会的自然状态。同时,虽然人类一开始就存在于社会之中,但是,人类社会之为一种"社会"而不只是一种蚁群,则是因为这种社会是能够自由的个体展开出来的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能自由的成员个体先于且高于共同体。因此,一方面,国家不可能是直接契约出来的,而必定以伦理社会为其基础,因而国家负有伦理使命;另一方面,国家没有理由凌驾于成员个体的自由之上,相反,国家的首要使命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与保障个体的普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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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 国家 伦理 共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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