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人大任前法律考试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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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德金.对地方人大任前法律考试的思考[J].云南人大,2010(7):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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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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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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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任命或决定任命前,对拟任干部实行法律考试,这有利于增强拟任干部的法律知识和人大意识,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自觉性。这种形式和制度,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并且在各地实践过程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就目前情况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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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人大常委会 法律考试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 人大意识 法律知识 依法行政 公正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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