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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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到日本出差,回来时买了一架高档摄像机,还没有用几次,就被我14岁的儿子偷拿出去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同学的哥哥。事后,我找到他同学的家长,希望要回摄像机并将1000元钱还给他们,但遭到拒绝。他们说摄像机他们已付过钱,现在属于他们,不可能再给我。请问:我还能否要回我的摄像机?刘文刘文读者: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公民在民事上的能力分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不同,并不是一切公民与生俱来都有民事行为能力,只有达到法定年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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