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宪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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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潮.论立宪技术[J].法学,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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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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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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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规范是一国法律规范体系中的最高规范,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最高利益和意志;它是一国法律创制的最高法律依据。作为成文法律规范的最高类型—宪法的制定,也具有十分明显的技术性。目前,我国正面临着修改我国现行宪法的任务,为此,研究立宪技术有着十分重要的操作意义。一从立法技术角度而言,它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立法的表现技术和立法的表述技术。所谓立法的表现技术是指立法者在观念中和思维范畴内构思和再现未来的法律关系的技术。在这个层面上的技术是引导立法者科学、严密地从大量的社会关系中有效地抽象出应由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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