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服务大局是法治理念的着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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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斯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服务大局是法治理念的着力点[J].中国检察官,2006(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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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斯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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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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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中央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这对于推进我国法治进程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4月26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动员和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贾春旺检察长做了具体要求。然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价值的实现最终还要靠贯彻,尤其是在基层,在司法一线的贯彻。因此,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特邀请几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的贯彻谈谈自己的切身体会,这无疑有助于在检察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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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理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服务理念 电视电话会议 教育活动 基层检察院 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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