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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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治邦.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4):435-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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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治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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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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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有林地45.6亿亩,其中集体林地27.37亿亩。新中国成立后,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四次变动:一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到户,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三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统一经营,四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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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改革工作 第二十次会议 国务院 林业生产责任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 林权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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