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变化做好救助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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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文峰,陈艳.应对变化做好救助管理工作[J].广东民政,2009(4):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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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文峰 陈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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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惠州市救助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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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3年《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实施以来,惠州市救助管理站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医疗、通讯、返家及接送等方面的救助服务。近年来,面对时有发生的恶意窜站、持利器进站、团伙进站打架斗殴骗取补偿等现象及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全站积极采取措施应对。2008年共救助求助人员2208人,没有出现一起不良事件,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的社会功能,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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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救助管理工作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救助管理站 国务院令 救助工作 不良事件 社会功能 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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