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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内鬼”出售信息获刑
引用本文:郭红敏.公安“内鬼”出售信息获刑[J].法律与生活,2013(6):30-31.
作者姓名:郭红敏
摘    要:民警出售个人信息,属于整个灰色产业链的上游。转手信息的中间商,购买信息的所谓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广告推销公司等,都是这个链条中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大量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成为新型犯罪的根源,严重威胁社会稳定。为此,公安部先后于2012年4月20日和2013年1月14日两次在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获取和交易公民个人信息行动,一批犯罪分子纷纷落网。2012年10月15日,河南省商城县一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2万多条、牟利6万余元的警察被判处拘役。自2009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

关 键 词: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  犯罪嫌疑人  信息犯罪  产业链  出售  非法买卖  商城县  公安机关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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