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调解:人民调解的新尝试——兼与一般人民调解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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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俊娥.电视调解:人民调解的新尝试——兼与一般人民调解比较[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2(6):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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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俊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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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山东济南,25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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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视调解是人民调解在现阶段的一种新的发展形式,是人民调解和电视媒体的联姻,二者的强强联合,对于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规范意义上的电视调解不同于一般的情感类谈话节目,其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电视调解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调解,它有调解的公开性、非地域性、影响的广泛性等优势,但也面临个人隐私的曝光、娱乐化倾向、节目的公益性与私利性矛盾等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应注重当事人的隐私保护,警惕"娱乐化"的侵害,更多地体现社会关怀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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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调解 人民调解 优势 问题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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