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弊端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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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洁.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弊端与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2(35):239-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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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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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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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借条只有夫妻其中一方签名确认,而绝大多数债权人将债务人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基本上判决确认这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连带偿还。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利益,但却侵害了夫妻非举债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被一些恶意举债当事人利用而作为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律工具。本文从当前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并试提出个人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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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贷 共同债务 夫妻约定财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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