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意见》精神 推进“三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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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秀华.贯彻《意见》精神 推进“三化”建设[J].世纪行,2006(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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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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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老河口市政协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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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意见》以三个部分的较大篇幅,明确了推进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具体要求,这对于指导和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协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好、深入贯彻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政协工作朝着内容更加宽泛、形式更加多样、程序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的轨道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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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见》 “三化”建设 人民政协工作 精神 参政议政职能 程序化建设 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 历史任务 政治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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