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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之我见
引用本文:王弘文.规范民政行政执法之我见[J].中国民政,2003(4):34-35.
作者姓名:王弘文
作者单位:辽宁省盖州市民政局
摘    要:民政系统有着法定的执法资格,承担着繁重的执法任务,所以,其执法行为应该严格规范。然而,目前在民政行政执法上还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也还存在着未开展行政执法的空间。因此,本文将有侧重地对如何规范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探讨。一、规范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的设想 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涉及执法依据、执法队伍、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若干方面。下面就执法依据外的其它有关问题分别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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