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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规定
摘    要:加强商品住宅预销售管理新规 今年9月2日,上海市房管局出台加强商品住宅预销售管理五条新规,再次强调3万平方米以下楼盘必须一次性上市预售,并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采取雇人排队、炒卖房号等方式扰乱正常销售秩序。

关 键 词:房地产经纪机构  政策  销售管理  商品住宅  从业人员  销售秩序  房管局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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