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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一方翻悔可否再立新案?
摘 要:
编辑同志: 原告许某以养子邝某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赡养协议,调解书送达九个月后,原告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查,被告履行了调解协议。据此,法院再次进行调解,双方又达成了协议,协议内容与前次协议基本相同,又发了调解书。请问,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一方再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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