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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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炜.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的监督[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5(4):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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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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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邮编: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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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立案监督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 ,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对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进行监督 ,是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办理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案件开展调查工作的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373条的规定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并根据事实和法律 ,进行必要的审查。该规定赋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调查权 ,明确了调查工作是立案监督工作的有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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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立案监督 检察院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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