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反传闻规则值得借鉴
引用本文:贺伟军.反传闻规则值得借鉴[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5(1):73-74.
作者姓名:贺伟军
作者单位: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135
摘    要:传闻作为一种间接的陈述 ,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国外 ,多数国家明文规定“传闻不得采纳为证据”。鉴别传闻证据 ,一要考查陈述是何时作出的 ,二要审核陈述是为何种用途作出的。反传闻规则亦有例外 ,国外的立法对此有不少具体规定

关 键 词:传闻  反传闻规则  例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